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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鄂州市2013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区(葛店开发区、鄂州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改办)、市直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提高其综合能力和教学水平,根据省职改办《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文件精神和省人事考试院的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全市符合申报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条件的人员均需参加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报名时间:8月20日——9月11日
2、报名要求:申报人员应由所在学校集中组织报名,市直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各区乡镇由中心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需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及报名表格到鄂州市人事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及缴费确认。报名表可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ez12333.cn)”网站下载打印。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60元/人,由市人事考试院在报名时收取。(报名地址:鄂州市公务员局六楼)。
三、测试方法
(一)测试方式。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设高中(含职高)、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级,不分具体专业,考试科目为一科。采取笔试(闭卷)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限为120分钟。
(二)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教育理念、教学理论水平和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的能力。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方法、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新课程改革、教学案例、教育国情省情等。
四、考务管理
(一)统一命题。水测试题由省人事考试院按照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大纲要求,实行统一命题。
(二)统一考试。全市统一笔试时间为9月28日,考试地点由市人事考院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统一阅卷。中小学教师水测笔试结束后,按照省人事考试院确定的统一标准,实行统一阅卷。
(四)统一发证。水平能力测试通过比例和测试合格人员名单,由市人事考试院报市职改办确定,由市职改办统一制发、验证合格证书,有效期限为三年。
五、组织领导。
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是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为此,市职改办将在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省职改办、省人事考试院的工作部署和考务规定,统筹协调,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督导到位。各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尽职尽责,密切配合,确保全市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鄂州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8月9日
中级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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