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一)
| 解读单位: |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发文日期: | 2023年12月07日 |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来源: |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关联政策: | 597841 |
各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鄂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已于2023年12月7日正式发布施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群体,政策解读如下:
一、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限制
解读: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一年内可提取公积金。
二、关于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
解读:当前已开展代际互助提取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层住宅增设电梯项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可办理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政策咨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联系人:政策信息科
联系方式:027-6028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