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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公告栏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遗体接运车辆管理的通告

2026/01/05 1.6w 阅读 474 点赞
为进一步规范遗体接运服务,保障殡葬服务基本质量,现就加强全市遗体接运车辆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遗体接运服务由民政部门所属殡仪馆统一提供殡仪专用车辆,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车辆(含救护车)不得从事遗体运输。

二、接运遗体的车辆须符合国家标准,经公安、民政部门登记备案。

三、殡仪车辆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接受公安、民政及殡葬管理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车辆年检、驾驶证审验,确保合法运营。

四、2026年1月6日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车辆接运遗体一经发现,将由公安、民政等部门依法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27-60896823(民政)0711-110公安
殡仪馆车辆调度平台电话(24小时):0711-3355110

特此通告。

鄂州市民政局鄂州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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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