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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启动
我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全面启动
9月13日,我市召开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扩面征缴工作会,正式启动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220元。
2019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市税务局统一征收。自即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城乡居民可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到户籍所在村组(社区)或现居住村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2019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参保缴费(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办理户口后,仍可参保缴费)。
城区居民由所在社区归集后在农商行缴费,农村居民由所在村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归集后在农商行缴费;城乡居民也可个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农商行任意网点或税务局办税厅缴费,或者在“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官网或手机APP自助缴费。参保居民如无法正常缴费,缴费人可到各区税务局办税厅或市民中心办税厅查验处理;如因参保问题无法缴费,则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相应村组(社区)进行查验处理。任何有关问题都可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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