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中止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城明珠店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4/17 8.6k 阅读 533 点赞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3号)、《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57号)等相关规定,对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城明珠店等4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参保人员在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新城明珠店等4家医药机构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26年鄂州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变更表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415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