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终止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泰药店等10家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医保服务的公告

2026/01/27 4.9k 阅读 210 点赞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和《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经办服务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医保发〔2023〕35号)等相关规定,对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泰药店等10家定点零售药店作出终止“双通道”(单独支付药品)医保服务的决定,并向社会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编码

终止原因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泰药店

P42070400061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泰堂药店

P42070400057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妇幼药店

P42070400037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康药店

P42070400039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鄂钢药店

P42070400053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苑药店

P42070400031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万联药店

P42070400042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盟药店

P42070400055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安益药店

P42070400069

自愿申请

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隆泰药店

P42070400029

自愿申请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127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