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中止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鄂州龙德人和广场分店等2家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1/21 4.6k 阅读 244 点赞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鄂州龙德人和广场分店等2家定点零售药店自愿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根据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和《鄂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自2026121日起,参保人员在以下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编码

地址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鄂州龙德人和广场分店

P42070400485

鄂州市樊川大道37号益丰大药房龙德人和广场店

湖北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鄂州鑫华园分店

P42070400496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南路北侧鑫华园小区2号楼1层自东向西1-7号商业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12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