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中止凤凰街道莲花山社区卫生服务站等3家定点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6/01/08 1.8w 阅读 414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鄂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等相关规定,对凤凰街道莲花山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医疗机构作出中止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3个月的决定。自2026年1月6日起,参保人员在凤凰街道莲花山社区卫生服务站3家医疗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编码 

凤凰街道莲花山社区卫生服务站 

H42070400337 

鄂州市凤凰街道文星社区卫生服务站 

H42070400387 

鄂州市凤凰街道杨湾社区卫生服务站 

H42070400390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6年1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