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鄂州武昌大道店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自愿申请中止医保服务协议,根据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鄂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和《鄂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其做出中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自2025年12月30日起,参保人员在以下机构发生的医药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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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机构编码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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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鄂州武昌大道店 |
P42070400012 |
鄂州市武昌大道佳和大厦一层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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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家康药店 |
P42070400306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镇帝豪聚馨怡城1栋1单元13-14号门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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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何桥村卫生室 |
H42070300245 |
鄂州市华容区蒲团乡何桥村 |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