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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鄂州市首届“最美社工、最佳社工机构、优秀社工案例和服务项目”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021/03/09 2.2k 阅读 181 点赞

鄂州民政〔202123

关于举办鄂州市首届“最美社工、最佳社工机构、优秀社工案例和服务项目”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葛店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临空经济区社会事务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社工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宣传社会工作典型和成果,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鄂州市首届“最美社工、最佳社工机构、优秀社工案例和服务项目”评选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评选目的

通过开展推优活动,总结推广我市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做法和经验,提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管理与服务能力。推选一批优秀社会工作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案例,在全市范围内营造社会工作良好发展氛围。

二、主办单位

鄂州市民政局

三、活动时间

3月8日-3月14日

四、评选范围

(一)最美社工

参评范围:年满18周岁从事社会工作满1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我市的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机构、社会组织等相关系统,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慈善事业、社区治理、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的一线工作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模范遵守社会工作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  

2.立足本职岗位,贴近社区基层,创造性地开展社会工作,展现社会工作者时代风貌;

3.坚持社会工作职业价值理念,具备较为丰富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较强实务能力,能熟练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4.积极宣传社会工作理念,主动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带动身边同事和群众关注参与社会工作事业,对推动社会工作专业发展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最佳社工机构

参评范围:在我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并长期在我市开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开发、慈善事业、社区治理、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教、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领域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具体条件如下:

1.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信力强、群众认可度高,在行业中具有一定代表性。

2.宗旨和目标明确,使命与愿景清晰,战略规划具有指导性,机构发展创新性、科学性、实践性强。

3.内部治理能力强,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备,人才梯队合理、稳定。

4.财务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状况好,资金运用效率高。

5.建立信息披露机制,信息公开透明,服务对象及相关利益方反馈好。

6.专业能力强,专业服务质量高,严格执行专业操守,能够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和成效,机构影响力大。

(三)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参评范围为:我市近两年在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福 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 复、教育辅导、职工帮扶、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纠纷调解、应急处置等社会服务领域组织开展的并于申报时已经结项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具体条件如下:

1.真实性。源于实际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机构、服务对象和服务过程,所提交的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如有造假现象,一票否决。

2.联动性。项目实施应包括推进“五社联动”服务机制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有关情况,充分展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等要素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 作用。

3.专业性。具备社会工作专业要素,体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与技巧,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有效满足服务对象需求,在解决社会问题、创新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良好成效。

4.创新性。体现理念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创造性地探索专业社会工作项目管理服务方法与模式。

5.示范性。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方向,具有鄂州特点、本土特色,对同类项目的设计、组织、实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项目内容包含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工作站建设,与民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在审核和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优秀社会工作案例

参评范围为:我市近两年社会工作者秉承社会工作专业 理念,运用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等社会工作专业 方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直接服务并于申报时已完成的案例。具体条件如下:

1.真实性。源于实际工作,具有真实的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过程和服务效果。

2.专业性。反映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方法与技巧,体现社会工作专业作用和专业成效。

3.完整性。已经完成并做过成效评估的服务。

4.示范性。代表本领域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的较高水平, 对同类服务具有积极的示范作用。

五、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示范性的社区社会组织,各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均可申报,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街道、社区联合申报。各申报主体请认真填写申报表,要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内容真实客观、材料规范齐全。

(二)区(开发区)审核。区(开发区)民政部门对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在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将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三)市级评审。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社会工作领域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项目、案例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公布结果。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 在2021年全市社会工作宣传周启动仪式上进行通报。

(五)结果运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在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时将优先考虑优秀社工案例和服务项目获评机构。市民政局将有关项目、案例集结成册,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宣传。

请区(开发区)民政部门于2021年3月1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省(邮箱474025902@qq.com),联系人: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孙晓露联系方式:027-60896811。

附件:1.鄂州市最美社工申报表

          2.鄂州市最佳社工机构申报表

3.鄂州市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表

4.鄂州市社会工作案例申报表

鄂州市民政局

2021年3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