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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违规首错不予、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版)

2021/02/03 6.9k 阅读 356 点赞
         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违规首错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版)

序号

违法违规类型

不予处罚适用情形

不予处罚的依据

自由裁量 权

备注

1

未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完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警告或责令改正

2

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完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警告或责令改正


          市民政局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首错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1年版


序号

违法违规类型

减轻处罚适用情形

减轻处罚的依据

自由裁量权

备注

擅自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

首次发现,违法行为轻微且在责令改正的期限内改正完毕,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从轻处罚。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