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2019/07/05 1.8w 阅读 57 点赞 查看原文 经查,鄂州市摄影家协会未经鄂州市民政局注册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现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民政部《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九条的规定,认定鄂州市摄影家协会为非法社会组织,依法予以取缔。 特此公告。 鄂州市民政局 2019年7月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