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市
民生类-民生类-公积金

关于《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结果的说明

2023/11/06 1.0w 阅读 333 点赞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缴存企业和职工,市公积金中心结合实际修订了《鄂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信用管理办法》《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管理办法》《鄂州市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鄂州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征求意见稿),并于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8日通过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以下意见和建议: 

  建议将《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六款第一项“单笔贷款近5年连续3期(含)或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修改为“两年内的贷款有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及以上的”,第二项“单张贷记卡近5年累计逾期6期(含)以上”修改为“个人征信报告中信贷记录中贷记卡、准贷记卡两年内有连续逾期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6期及以上的”。 

 

   以上意见未采纳。

   未采纳原因:结合其他地市公积金中心及本地商业银行关于发放贷款对逾期期限的认定条件,以及当前国家对于信用建设的重视,修改逾期期限认定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资金安全,因此不予采纳。


鄂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1月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