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2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1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退职)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
为及时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2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已于7月正常待遇发放时补发到位,企业退休人员2022年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于7月底进行了发放,惠及9.7万名退休人员。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市人社局将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切实提高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