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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网期间各经办机构社保业务的处理措施

2012/11/29 5.7k 阅读 447 点赞

市养老保险局处理措施:
一、具体需要办理单位参保、个人新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变动,账户合并、在职职工职工死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等业务,请在12月 14日后再来办理,缴费证明可以照常办理;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所有业务都请在新系统上线后前来办理。
三、提前生成12月份待遇发放数据。
市医疗保险局处理措施:
一、参保职工住院
1、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按照相关疾病目录、定点协议和诊疗规范标准收治病人,不得借口网络问题推诿病人。
2、实行预付款制度。即在停网期间医院不得全额收费,只按照总费用的比例收取病人相应的费用,等新系统开通后再行结算。
具体比例见下表:

性质 级别

一级医疗机构

二级医疗机构

三级医疗机构

一档

40%

50%

60%

二档

30%

40%

50%

职工

20%

30%

40%

     二、参保职工医院门诊、药店刷卡
由于停网期间不能进行刷卡结算,给参保职工就医购药带来不便,务请参保职工将需要通过医保IC卡支付的药品、治疗及检查等医药费用,在系统停机前提前办理刷卡支付手续,各定点门诊、药店对接待的每位参保职工也要及时提醒此消息,相关公告须张贴在醒目位置。在系统停机工作后各定点门诊、药店不得使用老系统办理医保IC卡刷卡业务,否则一律不予结算。
三、转诊和零星报销
转诊就医可继续办理,转诊就医报销、零星报销于 12月 14 日后再行办理;
四、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参保登记在停网期间采用手工方式,新系统启用后再进行补登补录。新参保人员待遇调控期减少一个月。
五、工伤、生育保险相关业务照常手工办理。
市劳动就业局处理措施:
相关业务正常办理。
市基金结算中心处理措施:
参保单位须在 11 月 30 日前办理好2012年或2013年社保费的缴费申报核定工作,并于 11 月 30 日11时前将缴费凭证返还基金结算中心记账。灵活就业人员需缴纳2013年度医疗保险费的,也请在 11 月 30日前办理缴费手续或在 12 月 14 日启用新的鄂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后进行办理。参保个人需要更改身份证信息的,请在 11 月 30日前来中心办理或在 12 月 14 日启用新的鄂州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后进行办理。停网期间,基金结算中心停止办理一切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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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