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5年鄂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企业(第二批)名单公示

2025/09/17 7.8k 阅读 451 点赞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的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作用,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深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促就业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5〕15号)等文件精神,今年我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符合条件的一般企业继续实施“免申即享”经办模式,按照“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执行。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

现将2025年鄂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企业(第二批)名单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予以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5日

咨询电话:027-60876278(失业保险科)

附件:2025年鄂州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拟发放企业(第二批)名单

鄂州市劳动就业中心                

2025年9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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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