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总工会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工作预防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鄂人社规〔2022〕4号)有关规定,现对鄂州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底,已开展情况如下:
2023年12月5日举办交通运输专项培训一场。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中
级人民法院、市交通运输局工会、市交通运输行业新就业形态工会联合会围绕“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主题,联合开展工伤预防交通运输新业态宣传培训活动,我市网约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及交通运输行业职工代表26人参与现场活动。
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于2023年10月份用6天时间对全市需应急管理部门许可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企业,精细化工企业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医药生产企业等5类重点企业中的车间主任(含班组长)等重点对象分类、分班次开展全覆盖、高质量培训。计划培训99人:实际开展6天,实际参训99人,参训率为100%。共计发出培训效果评估表99份,回收有效99份,反馈率为100%,平均分数95.32分,综合满意度评价指标为非常满意。
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项目总预算为69.7万元,截至2023年12月底,已支付工伤预防费48.79万元。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