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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派出所刑拘一名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嫌疑人

2021/11/22 1.5w 阅读 533 点赞

   (通讯员:夏敬明、夏奥)“你们抓我干什么?我又没犯法!”近日,犯罪嫌疑人黄某被鄂州市梁子湖区警方抓获时,惊恐地连连辩解,直到得知自己将银行卡“借”给打游戏认识的朋友发生近20万流水,他才意识到自己一点都不冤。

  黄某今年21岁,鄂州市人,原本面对民警一再坚称没犯过任何法。直到办案民警问他是否有四张刚办不久的银行卡借给了他人?他便不做声了。黄某觉得自己找了个无本万利的活,“免费办理一张银行卡,把卡交给朋友就可以轻轻松松赚游戏装备。”

  原来,黄某不久前应打游戏认识的“朋友”赵某(另案处理)之求,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了一张银行卡“借”给赵某使用,赵某许诺会给黄某在游戏里给他一些装备。在明知银行卡借给赵某,存在可疑问题的情况下,黄某认为不是自己本人直接使用,与自己没关系。再者,受到黄某许诺游戏装备的诱惑,黄某便将银行卡交给了赵某使用。

  赵某得到银行卡后,在微信上以网购退换货为借口,骗取多人大量钱财,大部分款项通过转账的方式,转到了黄某的这张银行卡上。截至黄某被抓,该张银行卡流水金额近二十万元。赵某被抓后,供出转账银行卡持有人黄某,黄某涉嫌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案发地天津公安机关联系鄂州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抓获,被梁子湖区公安分局先行采取刑拘措施。

  民警提醒,银行卡及身份证属于实名制,如果贪图小便宜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或身份证,有可能被收售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给自己带来巨大的法律风险,甚至成为“帮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身份证被用于冒领信用卡,出现恶意透支等问题,会导致个人信用受损、承担还款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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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