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工作方案(试行)鄂州卫生计生发〔2015〕49号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18-12-25
关于印发《鄂州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鄂州卫生计生发〔2015〕49号
各区卫生计生局、人社局,开发区社发局、人事监查室,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企事业单位所属及民营医院:
《鄂州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试行)》已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鄂州市分级诊疗制度实施工作方案(试行)》
鄂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