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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生育保险取消两项证明材料

2018/11/16 4.5k 阅读 28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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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局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生育保险取消两项证明材料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18-11-16

    我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不需要再提供《准生证》和《出生医学证明》,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更加方便快捷。
    今年以来,市医保局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便民服务。为解决好群众反映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证明材料多的问题,决定从10月1日起,职工申报生育待遇不再要求提供了《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同时为加强对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监管,市医保局主动与市卫生计生委和市妇幼保健院协商,建立健全机制加强对参保职工生育情况的核实工作,既方便了参保职工享受生育待遇,又确保了基金支付安全。
   “过去是‘要群众证明’,现在我们‘要为群众证明’。”医保局服务窗口负责人如是说:“今后我们要继续转变工作思路,按照一网办理,一次办好的要求,进一步清除经办工作中不必要的证明材料,通过多部门协作和信息共享,让服务多跑路,让群众好办事。”(朱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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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