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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2018/08/31 2.2k 阅读 283 点赞

关于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医疗保障局 日期:2018-08-31

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9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将统一征收2019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方式:城乡居民持身份证或社保卡、户口本到户籍所在村组(社区)或现居住村组(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各中小学(幼儿园)、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集中参保。
        二、缴费时间: 2018年9月1日-12月31日缴纳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用,2019年1月1日起将不再受理参保缴费(2019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办理户口后,仍可参保缴费)。
        三、缴费标准:220元/人。
        四、缴费方式:城区居民由所在社区归集后在农商行缴费,也可个人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农商行任意网点或税务局办税厅缴费,也可在“湖北税务电子税务局”官网或手机APP自助缴费;农村居民由所在村组、在校学生由所在学校归集后在农商行缴费。
       五、缴费问题处理:如无法正常缴费,缴费人可到各区税务局办税厅或市民中心办税厅查验处理;如因参保问题无法缴费,则持缴费网点报错凭证或提示信息到相应村组(社区)进行查验处理。任何有关问题都可直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鄂州市税务局   鄂州市医疗保险局
                   2018年8月2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