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通知公告关于中止鄂州壹嘉仁医院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5/09/27 1.2w 阅读 461 点赞 查看原文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和《鄂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2025版)等相关规定,对鄂州壹嘉仁医院作出中止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6个月的决定。自2025年9月8日起,参保人员在鄂州壹嘉仁医院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8日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