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鄂州市石竹生态养老院综合门诊部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5/07/02 1.7w 阅读 280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和《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57号)等相关规定,对鄂州市石竹生态养老院综合门诊部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取消医保定点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参保人员在鄂州市石竹生态养老院综合门诊部等3家医药机构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编码

终止原因

鄂州市石竹生态养老院综合门诊部

H42070300441

法人涉嫌违法失信行为

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桐岭村卫生室

H42070300372

自愿申请

武汉市华陀大药房有限公司江盛路店

P42070300499

停业无结算记录超过半年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7月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