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和《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解除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世纪名苑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参保人员在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世纪名苑店等4家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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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机构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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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文汇店 |
P42070400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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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世纪名苑店 |
P420704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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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环球市场药店 |
P420704005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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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泽林店 |
P42070400517 |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