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终止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莱福大药房等5家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通知

2024/11/17 1.6w 阅读 178 点赞

各有关定点零售药店:

根据《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约定,对以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作出取消医保定点,自申请或停业之日起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终止协议后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莱福大药房等5家医药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编码

终止原因及时间

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莱福大药房

P42070400246

自愿申请终止

2024年11月18日

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惠民和济堂药店

P42070300215

自愿申请终止

2024年11月18日

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长康大药房

P42070300214

自愿申请终止

2024年11月18日

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康正药店

P42070300217

自愿申请终止

2024年11月18日

鄂州市鄂城区泽林镇卫生院程潮分院

H42070400114

自愿申请终止

2024年11月18日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1月1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