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好我市单独支付药品(原特殊药品,下同)政策,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药品经办服务规程(试行)>》(鄂医保发〔2023〕35号),经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我中心确定新增邵立芬医师为我市单独支付药品责任医师。新增单独支付药品医师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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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立芬 |
鄂州市中医医院 |
脑病科 |
副主任医师 |
专此公告。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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