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调整期末考试和质量监测时间的紧急通知

2021/01/12 1.4w 阅读 159 点赞
各区教育局,葛店开发区社发局,临空经济区事务局,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民办学校: 

  按市防疫指挥部指示精神,决定对全市中小学期末考试和质量监测时间进行再调整,请各地各学校迅速进行工作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小学 

  全市小学期末考试时间调整到元月15日结束,学生考完即放假。原计划元月18日举行的4-6年级质量监测工作推迟到2月28日下午进行。 

  全市小学1-6年级学生于2月28日上午到校报到,做好登记、防疫排查和开课准备工作,下午组织4-6年级质量监测,3月1日正式上课。 

  二、初中 

  各年级质量监测时间分别调整如下: 

  7年级,元月16日—17日;8年级,元月18日—19日;9年级,元月20日—21日。各年级考完即放假。 

  全市初中统一于2月28日到校报到,做好登记、防疫排查和开课准备工作,3月1日正式上课。 

  三、高中 

  高一、二年级期末质量监测完后自行决定放假时间;高三年级放假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但均不得迟于2月5日。 

  全市普通高中非毕业年级开学时间与义务教育学校一致,高三年级学生到校时间由学校自行决定,但不得早于2月17日。 

  四、幼儿园、中职学校 

  全市幼儿园放假、开学时间参照小学执行;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自行决定。 

  全市中小学开学时间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鄂州市教育局 

                                      2021年1月1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