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回顾
2024年,鄂州市民政局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民生工作部署,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全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跑出“加速度”、迈向“高质量”,为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贡献。
在全省率先完成救助提标工作,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率先推行社会救助容错免责机制,提升主动救助能力。连续4年累计投入520余万元,提前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15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计划。投资1.5亿元的鄂城殡仪馆新馆建设主体完工,全域免除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赢得广泛好评。投资1.04亿元的三大中心(救助管理服务中心、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中心)全面开工建设。市救助管理站获评“2024年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
紧盯困难群众期盼
兜实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01实现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问题集中整治。全面落实家庭刚性支出扣减、低保边缘家庭重病、重残人员“单人保”等政策,加大重点人群救助力度。率先在省内完成救助提标工作,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
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核确认低保对象,帮助416户困难对象及时获得救助。完善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将184人纳入救助范围。印发《鄂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实施细则(暂行)》,认定低保边缘家庭235户,受理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77人。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项目,全年累计服务3000余人次。
持续发挥“慈善+救助”力量。举办“鄂州慈善一日捐”活动,线上募集资金244.99万元,各单位定向捐赠收入209.16万元;开展“幸福家园”“医路同行”“童享阳光”“慈善阳光班”等慈善救助项目链接资金1386.59万元,在我市产业帮扶、困难群体救助、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发挥了重要作用。
将30名流浪乞讨滞留人员集中安置,成功帮助131人找到家人,救助救治175人次。鄂州市精神障碍患者福利中心主体完工,建有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中心9家,行政区覆盖率达到100%,超额完成省级目标。持续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125.03万元。
关注一老一小需求
共筑“朝夕美好”幸福社会
01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开展老年人健康科普、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敬老月”等主题宣传活动368场,关爱探访老年人1500人次,惠及2.14万余人。鄂州市“银发管家”志愿团荣获2023年度湖北省“幸福河湖共同缔造突出贡献集体”称号。
新增养老床位509张,县级失能特困供养机构实现全覆盖,新建3个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改造提升5个农村日间照料中心。市城市福利中心被评为国家四级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养老服务品质提升标准化试点工作,并入选省级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全市建有幸福食堂85家,《老年助餐服务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已通过立项答辩。完成56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
实施困境儿童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关爱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等五大行动。购买专业服务力量,在主城区开展困境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试点工作。将2956名困境儿童纳入“四色风险”监测范围,定期开展探访服务。探索类家庭养育模式,打造“爱馨妈妈”“儿童朗读者”等特色关爱项目品牌,惠及1.12万儿童。开展“福彩圆梦”“圆大学梦”等助学活动,为837位困难学生发放助学资金345万元。
立足专项事务提质
提升为民便民服务水平
01深入推进殡葬改革
全市免除城乡居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鄂城殡仪馆新馆主体完工,华容区、梁子湖区完成城乡公益性公墓布点专项规划,新建7个城乡公益性公墓,实现了新突破。全面压减39项收费项目至10项。推动城市公益性公墓实行政府定价。
联合举办“5·20鄂有爱”大型集体相亲交友暨集体婚礼活动,创新开展新人“喜事捐”慈善活动,推动移风易俗,倡导婚事新办。开展“爱满吴都”婚姻家庭辅导教育服务,为1048对夫妻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妥善预防和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
配合做好市“数公基”试点工作,市、区两级已命名道路143条。完成全市勘界工作“回头看”资料汇编,乡级勘界档案全省首家通过验收。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市、区两级试点。
开展社会组织“风险排查”“星火计划”“牵手计划”“弹性审计”“矛盾纠纷调解”五大创新行动,开展社会组织建功先行区三年行动,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减免会费,为近300家企业减轻负担150余万元,全市75家行业协会商会帮助招商引资落地项目21个,达成意向金额超87亿元。
来源 | 鄂州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