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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优化社会组织登记流程 强化信用承诺监管

2022/09/13 10.0k 阅读 113 点赞

  加强信用监管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建立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要求,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时,实行告知承诺制度,落实一次性告知、一次性答疑、一次性提交、一次性审批,部分材料实现先承诺再提交。截至目前,我市社会组织已经签订登记管理信用承诺书15份,实现登记必承诺。 

        市民政局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同时,为了消除信用承诺影响行政审批制度对社会管控、资源分配、市场准入作用发挥的隐患,实现全过程的监管。一是事前开展诚信教育。在受理社会组织登记申请之前,向当事人详细告知应该承担的责任,强调发起人或法定代表人责任,宣传信用承诺制度。二是事中建立信用档案。对社会组织在登记时承诺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核实,要求社会组织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银行账户信息备案和开办资金存入。在社会组织成立6个月内,到住所开展实地全面审查,确保登记材料的准确。要求社会组织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开展年检工作,接受抽查审计和各类专项检查。将上述情况整理成册,形成信用档案。三是事后推进限期整改、联合惩戒和信用修复。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约谈违法违规社会组织负责人,督促失信主体限期整改,对于初犯且未造成不良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或减轻行政处罚。通过信息共享、查处通报、案件抄送、“互联网+监管”等制度,突出信用联合惩戒,实现社会信用信息的联动综合利用,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给予失信主体信用修复机会,通过管理层换届重组、纠正失信行为且基本消除不良影响等方式,实现信用的激励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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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