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民政厅关于促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发展的通知》(鄂民政发〔2021〕12号)、《关于印发<鄂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州民政文〔2021〕42号),为进一步规范鄂州市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作用,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鄂州市民政局结合我市实际制订《鄂州市社会工作四级体系工作指引》。
《指引》由总体要求、四级架构、制度建设、服务内容四个部分组成,明确了我市社会工作四级服务体系架构,厘清了市、区(开发区、经济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的职责及服务内容,并对各项制度建设提出要求。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加快推进全市社工站建设,在完成今年全市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的任务上,加强对社工站建成运营过程的管理,实现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强化绩效评估,促进服务水平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