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推动新时代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到2025年,初步形成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格局;到2035年,把鄂州打造成全省基本民生保障标杆市、基层社会治理示范市、基本社会服务样板市。
“十四五”时期,鄂州民政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三个聚焦”,扎实履行“三基”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城乡统筹,逐步实现城乡社会救助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进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形成“物质+服务”的救助方式;在乡镇(街道)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简化急难型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创新和完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创建全国和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严格落实社区工作“四项清单”;加快推进各级公益性服务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推进“五社联动”,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全面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能力。到2022年,所有乡镇(街道)建设一处综合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到2025年,全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60%以上;完善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规范婚姻登记和殡葬服务,推动文明殡葬工作向农村延伸。全面提升民政服务能力。加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建设,整合民政、低保、养老等机构职能,成立区级民政服务中心;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到2025年,每个区至少建1个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实施“互联网+民政”工程,促进民政服务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