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部署,切实把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救助政策落到实处。市核对中心按照《鄂州市居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鄂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协助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临空经济区乡村振兴部门做好数据比对工作。
市核对中心在保障个人信息安全方面,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北省居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资产核对工作》的通知精神,在核查非民政业务的个人金融资产信息时,与各区乡村振兴部门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了核对事由、共享范围、结果用途、权利义务、责任承担等事项,按要求及时填写《个人信息核查报审备案表》。市核对中心利用核对信息平台线上数据,开展乡村振兴部门的监测对象的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工作。
截至目前,共为219户744人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了核对,并及时将比对结果反馈各区乡村振兴部门,为乡村振兴部门提供了及时有效的信息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