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疫情防控期间殡葬管理服务公告

2020/03/25 1.1w 阅读 300 点赞

为妥善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殡葬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3月25日开始,全市各殡葬服务机构实行有限开放。开放时间内限制人员聚集、禁止大操大办,全市殡葬服务机构继续暂停追悼会、遗体告别仪式、守灵等服务内容。

二、全额免除1月23日—3月22日期间逝者殡仪基本服务费(仅指遗体接运、火化、冷藏、骨灰寄存四项费用)。已缴纳基本服务费的,待疫情结束后,由所属乡镇、街道退还。

三、疫情防控期间操办丧事继续从简,殡期不得超过2天,不安排乐队,不抬棺游葬,火化时前往殡仪馆的车辆不得超过3辆,沿路禁止抛撒纸钱、冥币。不得办理丧事酒席。

四、领取骨灰及安葬骨灰限制参与人数,领取骨灰随行不得超过3人,到大中型公墓举行安葬仪式不得超过10人。鄂城殡仪馆、团山公墓、长山公墓、马鞍山公墓实行分区、分批、分时预约服务,请市民提前预约登记。

五、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要继续强化监管,压实压紧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保证疫情防控不因清明节影响出现缺漏。

鄂城殡仪馆服务电话:0711—3355110

团山公墓服务电话:0711—3351184

长山公墓服务电话:0711—2702636

马鞍山公墓服务电话:13387102299   15971558808

鄂州市民政局

2020年3月2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