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做好我市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为党的十九大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维稳攻坚“五大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实施方案》(鄂州办发[2017]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维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正常秩序为根本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全市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实现我市涉军群体“四个不发生”目标,即:不发生到市大规模示威、静坐等群体性事件,不发生赴省进京群访、非访事件,不发生规模性赴外地非法集体、声援事件,不发生涉军事件引发的网上负面炒作。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成立鄂州市民政局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德江 市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王水平 市民政局副局长
陈竞春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夏金明 市民政局优抚科科长
邵 红 市民政局安置科科长
陈新华 市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联络员由夏金明(手机:18071179910)负责。主要负责传达领导小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重大节日或活动期间全市涉军群体每日“零报告”制度信息、信访维稳动态的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办公室电话:3896808。
三、职责任务
(一)充分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牵头负责本系统管理的涉军群体维稳工作;
(二)建立涉军群体维稳工作台账和重点人清单,每日开展涉军群体不稳定形势分析研判,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三)加强各类到市赴省进京上访人员的教育疏导工作,掌握思想动态,做好政策解释、扶贫帮困、劝返工作;
(四)积极协调、妥善处置涉军群体性事件,确保不扩大升级、不矛盾上交。
四、重大信访隐患的应急措施
发现信访维稳重大隐患后,信访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第一时间内的纵向和横向信息传递,并在信访维稳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以下工作:
(一)立即召开信访维稳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及对策。
(二)立即将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向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及分管市领导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
(三)对已发生的涉军群体集体上访(一般为30人以下),一定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四)通知上访属地工作人员,根据职责和任务,立即赶赴上访现场做好耐心细致的疏导工作。
(五)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一般为30人以上),各属地有关领导一定要亲自出面做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六)坚决劝阻集体赴省、赴京上访,对已进省、进京的集体上访群众,尽快通知各属地负责人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工作。
(七)对自身处境艰难,失去生活信心,有轻生或危害社会倾向的特殊人员要耐心开导,稳定他们的情绪,并积极联系有关部门解决问题。必要时,报请公安、卫生等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八)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入户走访的方式,与当地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五、制度保障
(一)把全市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列入市民政局党组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合理化建议;指导各区(开发区)、街道民政部门建立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定期听取各地涉军群体信访维稳工作情况,并作出合理化建议。
(二)实行“五包一”措施。要对各辖区内各涉军群体信访重点人(目前在册人员55人)实行“五包一”措施,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法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及行动动态,多法并举实施稳控,努力将涉军信访人员稳控在当地,确保十九大期间不发生涉军群体进京上访事件。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负责任、失职、处置失当而引发大规模群众集体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追究有关干部的责任。
(四)坚持信息通报、预测排查制度。要及时摸清各涉军群体的信访诉求,建立各区(开发区)、街道民政部门每日信息通报制度和群访、串联上访预测排查制度,排查稳控风险点。各地发现有个访、小规模群访的,要及时就地化解;发现重大信访隐患的,要及时跟踪了解情况,提出应对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附件:2017年鄂州市涉军重点人包保情况表
鄂州市民政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