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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贫困大学生“圆大学梦”活动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街道办事处:
为切实解决贫困家庭大学生入学问题,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继续开展资助贫困大学生“圆大学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原则,减轻社会救助对象子女上大学学费压力,力争通过救助让每一名考取大学的困难家庭学子顺利入学深造。
二、资助对象和范围
1、资助对象:2014年6月份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
2、资助范围:2014年参加全国高考并被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
三、资助标准
今年参加全国高考并被录取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每人资助3000元。
四、申报程序
符合资助条件的对象由本人携带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张、大学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社会救助证原件和复印件向住居地区民政局、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并填写《鄂州市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临时救助审批表》和《鄂州市贫困大学生入学救助审批表》,经市社会救助局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五、要求
1.各区、街道要迅速开展宣传和摸底工作,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及时得到救助。要严格资格审查,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各地上报市社会救助局的时间为2014年8月15日。
2.救助对象入学后,应于9月30日前提供在校读书证明,对获取救助而没有入学的救助对象,要由区、街道统一收回救助资金,上缴市救助资金专户。
3.各地要将救助对象有关情况在社会救助公示栏和当地媒体上进行公示。市社会救助局将在《鄂州日报》和《鄂州社会救助信息网》上公示救助对象有关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鄂州市民政局
201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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