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低保管理员
简 章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组织网络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市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低保管理员,有关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工作岗位
招聘单位:市民政局;工作岗位:城区低保服务站低保管理员5人,市低保管理中心网络管理员1人。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1.爱党爱国、热爱社会救助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户口及居住地在本市城区范围内;
3.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4.男性30周岁(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女性25周岁(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5.网络管理员应达到全国计算机操作等级考试三级以上水平。
三、报名办法、地点及时间
1、报名办法:报名时由本人持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留复印件1套)和近期同版1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合同制低保管理员应聘人员登记表》。由市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市民政局核发准考证。
2、报名时间:2007年7月2--8日。
3、报名地点:市凤凰路21号市民政局一楼大厅。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网络管理员只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由市民政局组织专家命题。
笔试:相关的法律法规、基础理论、社会救助有关知识及写作。
计算机操作考试:Windows操作系统、Word文字输入排版、Excel表格制作。
面试:自叙、命题演讲。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由市民政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的人选。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
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原始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占40%、计算机操作考试占20%、面试占40%。笔试、计算机操作考试、面试合格人员适时在市民政局网站和市民政局一楼大厅公布。
五、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对象,如有不合格的,向下顺延,再按考核程序进行。
六、聘用及待遇
经考核合格人员,由市民政局分别在市民政局网站和一楼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试用半年。试用期满后由市民政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为三年。
这次招聘的低保员实行合同聘用,不纳入人事编制管理,其待遇是:月工资700元(网络管理员待遇从优),试用期满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养老、医疗保险。
七、注意事项
1、报名时所持的有关证件须同时提交复印件,所提供的原件必须真实有效,一经查实属虚假证件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所作用的身份证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费20元(资格审查不合格时不予退还),资格审查合格后领取资料时再交纳资料考试费80元;
4、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5、咨询电话:3896816、3896881(邵小姐、黄先生)
6、监督电话:3896813
市民政局
2007年6月25日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低保管理员
2007/06/22 7.8k 阅读 25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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