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不是目的,是为了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监察员说到。
近年来,市人社局认真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严格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每季度针对“(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二)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或者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情节严重的;(三)违反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节严重的;(四)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节严重的;(五)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六)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七)其他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等7类依法查处并作出处理决定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并将责任主体及行政执法案件信息纳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实行信用扣分和等级评定,与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
2021年至今,市人社局共向社会公布15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下一步,将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以案释法、报道典型案例、选树“标准化安薪项目”、认定“守法诚信红名单”和诚信政策宣讲等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职介”、使用童工、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让诚信引领护航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在全社会形成有效震慑,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我市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通讯员 余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