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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6/01/06 2.6k 阅读 209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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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期:2016-01-0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为保证监测数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经部领导同意,现通知如下:

1.2016年原则上不增加监测企业样本。各地确需增加的,可以先纳入本地监测范围,暂不纳入全国监测。

2.各地要高度重视预测性数据的填报和分析应用,加强对人社部门和监测企业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并严格要求,确保填报各项数据及时、准确。

3.各地要充分利用现有软件提供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功能,对监测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分析,结合其他经济、就业、失业、社保、劳动用工等相关数据,每月和每季度及时形成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建议的监测报告,送同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参考,为研判就业失业形势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依据。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就业服务技术处:胡新红,(010)84661035;谈宇德,(010)84661036。

失业保险司失业预警处:刘明陆,(010)84207332。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2015年12月14日


主办单位: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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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