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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896名参保居民享受医保二次补偿

2012/03/16 1.0w 阅读 450 点赞
为减轻参保居民负担,结合医疗保险基金运行情况,我市出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二次补偿方案,对2011年度负担较重的参保居民给予了二次补偿。
家住葛店黄矶的范某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一档, 去年因脑溢血在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住院,总费用19万元, 根据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办法,基本医疗报销和大额补助共计报销其医疗费用4.1万元,在二次报销中,医疗保险基金又为其支付了2.4万余元。
根据补偿方案,2011年个人全年累计住院总费用减去医保报销金额,自费金额达到25000元的,其超出25000元以上的自费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二次报销。目前已有896名参保居民受益于该政策,总金额达377.3万元。
(市医疗保险局 医政管理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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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