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定点医药机构:
根据《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约定,对以下非住院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取消医保定点,自申请或停业之日起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终止协议后鄂州康永泰中医诊所等医药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险任务,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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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药机构名称 |
取消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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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鄂州康永泰中医诊所 |
自愿申请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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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州康泰中医诊所 |
自愿申请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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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长康大药房 |
自愿申请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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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健康大药房 |
自愿申请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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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康顺大药房 |
自愿申请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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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湖北安星泰药业有限公司康正药店 |
自愿申请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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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利民药房南浦店 |
停业超过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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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百家福大药房 |
自愿申请终止 |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