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和《鄂州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对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缘大药房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作出中止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协议6个月的决定。自2025年11月7日起,参保人员在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缘大药房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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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机构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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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天缘大药房 |
P42070400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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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博爱大药房 |
P420704003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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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莲花大药房 |
P4207040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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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心连心大药房 |
P42070400206 |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