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解除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昌药店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5/10/14 1.2w 阅读 370 点赞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3号)和《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57号)等相关规定,对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昌药店等3家定点医药机构作出取消医保定点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参保人员在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昌药店等3家医药机构产生的医药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具体名单如下: 

机构名称

机构编码

终止原因

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恒昌药店

P42070400328

自愿申请

鄂州市华容区庙岭镇脉岭村卫生室

H42070300373

自愿申请

鄂州中医血管瘤专科医院

H42070400021

自愿申请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