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57号)等文件规定,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碧路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符合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准予变更。变更信息如下: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第3号令)、《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鄂医保办〔2025〕16号)、《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鄂州医保发〔2023〕57号)等文件规定,经自主申报、资料审核,鄂州市康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碧路店等4家定点零售药店符合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要求,准予变更。变更信息如下: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10月15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