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鄂医保办函〔2024〕45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推进地区间医疗服务价格水平相对均衡。结合我市实际,市医疗保障局按省公布标准的最低限价拟定了鄂州市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医疗服务项目的最高限价,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17时。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市医保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红娟
电话:027-60876687 邮箱:hbezdip@163.com
附件:鄂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项目拟定价格表
征求意见结果: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17时《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相关意见与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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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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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项目拟定价格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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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除外内容 |
计价 |
说明 |
三级价格(元) |
二级价格(元) |
一级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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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804072X |
静脉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 |
消毒铺巾,麻醉,皮肤切开,扩张皮下,超声影像指引下穿刺置管,造影摄片,留管接输液给药装置(输液港),肝素盐水封管,皮下包埋给药装置(输液港),皮肤缝合。 |
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中心静脉导管、 植入式给药装置针 |
次 |
700 |
665 |
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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