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和《鄂州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鄂州医保发〔2023〕57号)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以下2家零售药店为医保定点评估合格单位,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1.鄂州市华融益丰大药房
2.大参林(湖北)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葛店维纳春天店
公示时间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8日,公示地址:鄂州市医疗保障局官网。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如对以上单位申报医保定点资格,及评估结果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反馈。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地址:滨湖南路105号就业社保中心13楼。
联系电话:027-60876706。
鄂州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