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下午,鄂城区政府召开社会组织工作会,会议由区民政局局长杨俊主持,各镇、街分管民政负责人、民政办主任,区直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副区长丁国丰作重要讲话。
会议首先由区民政局副局长李美珍传达学习了民政部社会组织专项工作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关于在全市社会组织中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鄂州市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示范文本)的通知精神、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监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会议总结了前期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分析当前形势任务、明确工作职责,部署今后社会组织管理重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这项工作重要性,做好民政工作就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维护。要把握关键,共同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要协同发力,各司其职,避免相互推诿,导致监管脱节。要强化担当,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精准把握省、市要求,坚决贯彻执行,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重点防范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风险,要把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成为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社会组织,要让每一个社会组织成为党的战斗堡垒。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履行好业务主管单位管理职责,抓好党务管理、登记管理、业务监督职责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综合管理工作。二是要加大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要紧盯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在设立、管理、运行等集中整治。三是要加强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制度。四是要加强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要加大日常检查、行政约谈、抽查审计、督促指导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乱收费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