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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开发区社发局(事务局)、街道民政办: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53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第三轮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13]42号)、《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鄂民政函[2015]9号)及《关于做好第三轮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通知》(鄂州民政文[2013]17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5年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以下简称联检)工作,有效的消除边界纠纷隐患、解决边界纠纷问题、巩固勘界成果,维护边界附近地区的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按照我市第三轮界线联检年度任务计划要求,2015年我市主要完成华容鄂城线(鄂城区牵头)一条市内县级界线联检工作任务。在完成今年的联检任务同时,也要着手做好2016年武汉鄂州线(鄂州牵头)、鄂州黄冈线(黄冈牵头)的前期准备工作,为明年的联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二、进度安排
(一)市内的县级界线联检情况,由毗邻两区民政局共同开展界线检查,鄂州经济开发区配合鄂城区做好华容鄂城线的联检工作。联检工作完成后,由毗邻两区民政局起草界线联检工作报告,并于2015年10月1日前联合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汇总本年度县级界线联检情况,形成县级界线联检工作报告,以市人民政府的名义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省民政厅)备案。
(二)联合检查中形成的联合检查报告、实施方案、会议纪要、检查及修测记录以及界桩成果表、登记表、照片等与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有关的资料,毗邻两区民政局按照民政部、国家档案局相关要求立卷归档,以上联检成果上报市民政局纸质文档六套、电子文档一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民政部门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高度重视界线联检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本年度界线联检任务如期完成。
(二)保质促效。各地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联检工作,通过界线联检保持界桩位置明显突出、界线走向清晰易认,及时、妥善解决联检中发现的问题,消除引发边界纠纷的隐患,维护边界地区的社会稳定。
(三)协同配合。联检牵头方承担实施方案、各项联检工作安排、联检报告的起草和联检资料立卷归档与上报备案等工作,另一方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牵头方工作,按照要求如期完成各项工作。
(四)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各地要把界线联检工作与平安边界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认真完成平安边界创建工作的考核评价工作,通过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努力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减少新的边界纠纷的发生,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实现界线附近地区长期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
鄂州市民政局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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